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日前,《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第九部分专门就“完善依法治省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作出规定。

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方面,《意见》指出,健全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制度机制,建立法规实施报告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开展“小切口”立法,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健全长三角等区域协同立法机制。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意见》强调,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

在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意见》强调,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工作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在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涉外法治工作机制。

文章来源:

Author:人民网
link: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4/0922/c1008-40325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