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调解

  近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溪州人民法庭承办法官与原告一起翻山越岭,找到正在放牛的被告,对双方之间的借款纠纷进行调解。杜某、喻某与董某系多年老友,董某开办养殖场时向杜某、喻某借款,后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董某未按时偿还欠款并拒绝沟通协商,杜某、喻某遂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方向法官表示,目前其靠帮人放牛为生,无法参与庭审,征询原告意见后,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双方一见面便产生争执,承办法官当即劝大家耐心沟通,并结合情理与法理进行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借款。图为调解现场。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高立吉 摄

文章来源:

Author:人民网
link: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4/0820/c1008-40302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