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民事保护令 筑牢反家暴防线

民事保护令是人民法院通过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行为的具体制度体现,它有助于预防和制止家暴,对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近期对部分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个别承办法官在办理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时,未能充分考虑受害人在固定、收集、提交证据方面遇到的困难,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受害人申请。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执行阶段还存在部门协作不畅、对违令行为惩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从司法实践出发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真正用好

用好民事保护令 筑牢反家暴防线

民事保护令是人民法院通过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行为的具体制度体现,它有助于预防和制止家暴,对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近期对部分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个别承办法官在办理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时,未能充分考虑受害人在固定、收集、提交证据方面遇到的困难,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受害人申请。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执行阶段还存在部门协作不畅、对违令行为惩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从司法实践出发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真正用好

用好民事保护令 筑牢反家暴防线

民事保护令是人民法院通过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行为的具体制度体现,它有助于预防和制止家暴,对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近期对部分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个别承办法官在办理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时,未能充分考虑受害人在固定、收集、提交证据方面遇到的困难,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受害人申请。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执行阶段还存在部门协作不畅、对违令行为惩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从司法实践出发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真正用好

多措并举遏制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在各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虚假诉讼案件时有发生。行为人炮制虚假诉讼,借助司法裁判的合法程序牟取个人非法利益,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侵害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势必要进行严厉整治。   从司法实践看,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遍具有当事人关系特殊、庭审对抗性弱、证据链不完整等特征。比如庭审对抗辩论,当事人为了缩短庭审时间,避免因庭审时间过长而出现“言多必失”现象,往往会在正式诉讼前对诉讼事由背后

多措并举遏制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在各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虚假诉讼案件时有发生。行为人炮制虚假诉讼,借助司法裁判的合法程序牟取个人非法利益,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侵害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势必要进行严厉整治。   从司法实践看,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遍具有当事人关系特殊、庭审对抗性弱、证据链不完整等特征。比如庭审对抗辩论,当事人为了缩短庭审时间,避免因庭审时间过长而出现“言多必失”现象,往往会在正式诉讼前对诉讼事由背后

多措并举遏制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在各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虚假诉讼案件时有发生。行为人炮制虚假诉讼,借助司法裁判的合法程序牟取个人非法利益,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侵害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势必要进行严厉整治。   从司法实践看,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遍具有当事人关系特殊、庭审对抗性弱、证据链不完整等特征。比如庭审对抗辩论,当事人为了缩短庭审时间,避免因庭审时间过长而出现“言多必失”现象,往往会在正式诉讼前对诉讼事由背后

多措并举遏制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近年来,在各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虚假诉讼案件时有发生。行为人炮制虚假诉讼,借助司法裁判的合法程序牟取个人非法利益,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侵害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势必要进行严厉整治。   从司法实践看,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遍具有当事人关系特殊、庭审对抗性弱、证据链不完整等特征。比如庭审对抗辩论,当事人为了缩短庭审时间,避免因庭审时间过长而出现“言多必失”现象,往往会在正式诉讼前对诉讼事由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