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人格分裂”的研究者——质性研究中研究关系探讨
导语:在我们日常的质性研究中,研究关系较少被提及,也没有作为很重要的一点进行考虑、设计和准备,容易被忽视,但研究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它并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应该在研究前进行充分的思考以及精心的设计和准备,能不能清楚的认知研究关系以及充分的运用它,是研究者专业性的表现之一,本文结合理论尝试对研究关系做一些总结和探讨。
1. 研究角色与研究关系
作为研究者,我们要面对不同的研究情境,在不同的研究情境下又常常以不同的角色自居。例如在针对公司产品进行访谈时,我们有时会自称是“第三方研究人员”而不是“腾讯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我们认为,作为中立第三方的角色而非利益相关的工作人员与用户沟通,更可能获得客观公正的反馈和信息;而当我们面对一些很难招募到的用户或商户时,为了更好地取得信任,我们又会以产品工作人员的角色自居。有些研究中作为研究员的我们自身也是产品的用户之一,而有些研究中我们既不是产品的用户也不是潜在用户。有些研究中我们跟研究对象是完全不认识的,而有些研究中我们的研究对象就是身边的同事……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各种不同的研究情境下,我们作为研究者应该如何自处?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会对研究有什么影响?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影响“?最近读了一些相关的文章,有一些启发和思考,希望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2. “局内人”与“局外人”
陈向明在《质的研究中的“局内人“与”局外人“》中提出,对于被研究对象,研究者分为“局内人”和“局外人”。“局内人”是指“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同属于一个文化群体,享有共同或比较类似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与之相对的“局外人”是指“研究者处在某一文化群体之外,与这个群体没有从属关系”。
“局内人”和“局外人”在研究中各有优劣势,“局内人”的优势是更容易进入研究,劣势是可能对一些现象失去敏感或者好奇心;”局外人”的优势则是有一定的距离感,使他们更能看到事物的整体结构和发展线索等,但劣势是理解上可能存在障碍,或者理解存在偏差和不够深刻。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很多情况下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例如我刚开始做拼多多的研究时,并不是拼多多的用户,甚至完全没有听说过拼多多,但我是淘宝京东的用户,也就是拼多多的竞品用户,所以我不能算完全的“局外人”,也不能算完全的“局内人”。随着对拼多多的体验和研究的深入,我开始使用拼多多,也就是从“中间人”的角色转换成了”局内人“。所以这组关系是相对的,而且是动态变化的。此外,从不同属性上考虑也会出现不同情况。正如前面的例子,在微信画像研究中,研究者本身作为一个微信用户时,从产品使用的角度研究者属于“局内人”,但在同一个研究中,如果由90后的研究者去研究60后中老群体使用微信的情况,我们很难说他是完全的“局内人”。
这样一种非绝对且动态变化的状态,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既然作为”局内人“和”局外人”各有优势和劣势,那我们能否在研究中做好“中间人”,适时的转换身份,这样既能发挥”局内人”的优势,又能发挥”局外人“的优势。
在研究准备阶段,我们如果作为“局外人”面对不熟悉的研究领域,应该努力向“局内人“靠拢。正如我们经常会做的,通过案头研究向身边的“局内人”了解情况,体验产品等形式,缩短与“局内人“的距离。而如果作为“局内人“,我们除了充分发挥“局内人”的优势,可以快速进入研究之外,还应该退一步,通过“局外人”的立场来反思我们的研究设计、访谈提纲是否完善,避免漏掉一些作为“局内人”认为“理所当然”的内容。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研究者专业性的重要表现,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用一些研究框架来辅助思考和完善研究内容。像“局内人”一样加深理解和了解,同时保持“局外人”的敏感,是这个阶段需要注重的两面。
那么在访谈过程中,怎样充分利用“中间人”的角色?其中一个应用方式就是适时的“装懂”和“装不懂”。我们需要巧妙地把握时机,在“局内人”和“局外人”之间灵活切换,作为“局内人“让用户感受到你的理解和共情,感觉能彼此“聊得来”。比如聊到用户喜欢的公众号,如果我们能表达对这个公众号的了解和细节,用户就会产生共鸣或者进一步互动,同时这样的互动也加强了与用户之间的联系,用户更有可能放松戒备,在其他问题上提供更多信息;但如果用户发现研究者对他说的完全没有了解,可能就没有进一步表达观点的动力。另一方面,作为“局外人”,保持距离或“装不懂”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能避免我们作为“局内人”的价值观过多的影响用户回答的倾向性,还有利于从用户的角度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而不是主观臆断,在某些时候也能让用户更有成就感和价值感。不管是面对普通用户还是专家用户,访谈过程中在这两个角色之间切换都很有必要且各有用处。
图:某研究项目座谈会执行现场
3. 研究关系中的其他概念
在对研究关系的讨论中,陈向明还提出了其他几组相对的概念,对我们的日常研究也很有启发。
1)“公开的”vs“隐蔽的”
大多研究中,对于研究对象,我们作为研究者的身份都是公开的。但在有些研究中也会有例外,例如对某些公开的线下活动进行参与观察时,我们并不会特意公开我们作为研究者的身份,而是跟其他成员一起参与其中,并对他们的行为、态度、言谈以及活动的开展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这种研究关系是“隐蔽的”,优势是能获取到一些公开关系中难以获得的信息。除了参与观察,我们可以考虑还有哪些研究适合采取这样“隐蔽的”研究形式。当然“隐蔽的”研究也存在一定争议,一方面从研究伦理的角度,研究对象有权知道自己在被研究,并且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另一方面从了解真相的角度,建构主义者往往认为没有绝对客观的真相,研究对象披露的情况就是“真相”,不存在所谓“隐蔽的”研究更有可能获取“真相”这一说。
2)“熟悉的“vs“陌生的”
前者是指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彼此认识,在研究之前就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关系和交情,而后者是指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彼此素不相识。对应到我们日常的研究,例如一些内部产品的研究,我们需要对身边或公司内的同事进行调研。这种情况下,我们与研究对象是熟悉的,在“熟人”关系里,我们需要注意研究之外的关系对研究产生的影响,比如不愿向熟悉的人展现自己“弱”的一面,担心自己的观点产生不好的影响,聊到的内容涉及到双方都认识的人时可能会有所顾虑等等。所以在研究之前,我们需要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和预判,通过一些访谈技巧来避免沟通过程中带来的不良影响。
3)“公共关系”vs“人际关系”
孙文星和郑佳然在《再论质性研究中研究者 “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身份问题》中提到,研究关系有公共关系和人际关系两个层面。公共关系是为了进行研究而构建的公开、合作的理性关系,而人际关系是私密关系,在研究中这两者缺一不可。在我看来,前者更多描述的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这种理性的公共关系,而后者更多的是研究者给研究对象带来的“亲切的、聊得来的”的感性的私人关系。我们同样需要不时地切换这两种关系,在这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让研究更有效地开展。如果过于强调理性的公共关系,会让用户拘谨,不愿意吐露真实想法,如果过于强调私密关系,又可能会让用户因为缺少距离感而感觉到不安和不适。
4)“工作人员”vs“第三方人员”
这是我们在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研究关系,比如前面提到的以工作人员还是以第三方研究人员自处。这组关系在研究开始时就要界定清楚,做好准备。比如在投资研究中,我们不能透露投资方的信息,只能以“第三方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研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中立的身份让研究对象少一些对品牌方/投资方的顾虑,但身份模糊也会有不少负面影响,让研究对象感觉不信任和没有底。我们在沟通时可以将“第三方研究人员”更具体化,在不影响研究的情况下让研究对象对研究目的有一定的了解,如为投资方做调研,协助他们判断是否要投资,或者写行业分析的文章,对这个行业进行了解等等。在不影响研究的前提下尽量取得研究对象的信任,从而让对方能多提供信息,是这种研究关系中需要注意的。而在另一些项目中,比如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健康饮品调研,我们出于种种因素的考虑,需要以品牌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研究对象沟通,在有品牌背书的情况下,研究对象通常是比较信任研究者的。在这种关系下,我们不仅要注意研究对象是否会出于我们的身份考虑而给出不够客观的观点,还需要对各类情况做好应对准备,比如遇到产品相关的问题时怎样应对才能避免信任危机。早期做微信支付的商户研究时,我们作为腾讯员工接触商户,聊到产品的一个小问题,却没有给出合适的回应,于是被商户反问:“你不是内部人员吗,怎么这都不知道”,这就很损害信任关系。
4. 研究关系的设计和准备必不可少
研究关系可能还有其他的类型和方向,我将会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而这篇文章想提示大家的主要有两点:
1)研究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研究中很少被提及,也不会作为很重要的一点进行考虑、设计和准备,容易被忽视,但研究关系并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应该在研究前进行充分的思考、精心的设计和准备。我们至少需要从以下问题入手展开思考:
在这个研究中,总的来说,我们作为研究者,和研究对象是什么关系?
面对不同类型的研究对象,研究关系有哪些不同之处?
在研究的不同阶段,这个关系是否会产生变化?
在这些研究关系中,我们在研究的不同阶段分别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在访谈中(或者其他质性研究的具体方法中),我们可以以什么角色与研究对象沟通?
不同的角色对访谈(或其他方法)的开展有什么影响?怎么放大正面影响,减小负面影响?
……
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充分思考的。“研究者必须对自己的身份特征及其对研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透彻的反省,否则可能会走向毫无节制地主观臆测的境地而茫然不知”(陈向明,1997)
2)在研究关系中,有些是提前设计好且固定不变的,有些是可以灵活转换的。作为研究者,我们的角色在不同的研究中,以及在同一个研究的不同阶段,甚至在同一场访谈中,都可能是不断变化的。如何通过转换身份充分利用各类角色的优势,也是需要事先设计,考虑到各种情况,并在实践中勤加练习的,这样才能自如地做一个“人格分裂”的研究者。“这种既参与又不参与,既在内又在外的状况,是很多研究者都觉得自己具有的一种双重人格,就好像得了精神分裂症似的”(陈向明,1997)
5. 引申:实证主义与建构主义
谈到研究关系时,学者们也经常会联系到研究的科学范式,因为不同科学范式背景下,研究者对研究关系的态度是有差异的。要懂得如何选择和切换不同的研究关系,就必须理解研究中价值立场的存在意义,以及价值立场与研究结果之间的关系。比如我们平时较多提到韦伯的“价值中立”观点,认为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该摆脱价值评价和判断,这是实证主义取向的方法论工具,认为有个“客观“的”事实“等着我们去发现,所以在明确清楚研究关系之后,在与研究对象进行互动时应尽可能控制自己对对方可能产生的影响。
明确研究关系之后,还需要在充分反省的基础上积极地应用,所以研究本身也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共同建构的过程。这就涉及建构主义的观点,认为真实性是一个动态的、关系的、相互构成的概念,真实本身就是被构建的。因此从建构主义范式来看,同一个课题, 由于研究视角、研究者和参与者不同,得出的研究结果也不尽相同,但这些结果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每个研究都有其局限性而不可能面面俱到。
反思我们日常的研究,更多遵循的是“价值中立“的观点,期望作为研究者本身,控制自己的角色对研究对象的影响,在研究过程中尽量不作价值判断。但实际上,我们只是在自知的范围内价值中立,而在不那么自知的范围内依然有可能被价值观影响,比如去哪里收集资料、收集什么样的资料,用什么方式整合资料、提炼观点等。保持绝对的价值中立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不妨尝试用建构主义的观点来思考我们的日常研究,我们的角色和立场本身就在研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要成为一个“人格分裂”的研究者,对不同研究关系的深入理解以及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在研究中,我们不能任凭自己与研究对象的关系对研究产生影响,也不可能将其完全束之高阁阻止其发挥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知和反省,尝试认识和运用不同的研究关系产生积极的研究影响,反省其带来的局限性,这才是真正具有科研精神的研究者态度。
参考文献: [1]陈向明. 质的研究中的“局内人”与“局外人“[J]. 社会学研究,1997,(06) [2]鲍雨,潘绥铭. 定性研究中的求异法及其理论依据[J]. 社会学评论,2015(02) [3]侯钧生. “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评M.韦伯社会学的价值思想[J]. 社会学研究,1995(03) [4]孙文星,郑佳然. 再论质性研究中研究者“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身份问题,教育现代化,2019(71) [5]熊新燕. 质性研究中的“关系“嵌入与伦理规范——基于韦伯”价值中立“视角的探讨,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文章来源:
Author:CDCer
link:https://cdc.tencent.com/2022/02/16/做个人格分裂的研究者-质性研究中研究关/